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将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放假时间:1月14日(星期四)正式开始放假。
2. 开学时间:2月27—28日学生报到注册、领书,2月29日正式上课。
2. 开学上班时间:2月26日(星期五)。2月27日、28日(星期六、星期日)正常休息,与学生报到注册、领书等工作有关的部门单位,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。
寒假期间,校长办公室、财务处每逢星期一、三上午9:30—12:00值班,其中2月7日—2月13日春节期间,两个部门均全休。
请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于1月12日12:00前将假期值班人员名单(含联系电话)录入OA系统,同时书面(加盖部门单位公章)报送保卫处。
1. 放假前,各部门单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;安稳办要以防自然灾害、防火、防盗为重点,认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;学工处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住宿和学生公寓的管理,并会同校团委安排好假期的学生活动;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师生的饮食安排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;基建处要做好寒假施工安全管理,确保师生员工平安度假。
2.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的教职工,要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。职工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,不足三天的经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。
3. 中层干部因公、因私离开桂林时,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。为保证假期有关工作顺利进行,中层以上干部要保证通信畅通。
4. 需要送学校档案馆归档的材料,请在1月12日(星期二)下午下班前移交。
5. 各部门单位假期加班,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,报人事处备案。
6. 寒假期间,若遇重大突发事件,必须迅速妥善处理,并在第一时间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总值班室报告。学校24小时总值班室电话:0773—5863280。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:0773—2289266。